试用期劳动合同

时间:2024-04-08 18:40:24
试用期劳动合同14篇

试用期劳动合同14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1

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之内的,其前提是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本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此处隐藏13468个字……>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3.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金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5.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

他合法权益的,乙方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第(六)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九)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技术资料,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按价赔偿。

九、其他

(一)甲方制定的《员工行为规范》、《考勤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普度寺后巷5号院 地址:

邮政编码:100006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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